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委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市发展改革委领导成员分工作如下调整:
王守兵同志(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
吕 娟同志(副主任)
负责:机关办公、国民经济动员、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协作、沿海开发、机关信息化建设、政务信息、绿色建材发展等方面工作。
分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经济合作处、区域经济处、市信息中心,分管办公室(侧重机关后勤财务办公)。
联系:策应扶持,南北共建、“一带一路”、“四海战略”、长江经济带等领域相关工作。
对接: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经济合作处、区域经济处、对口支援处、省信息中心、省苏北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省沿海办等。
薛 山同志(党组成员)
不参加分工。
李先平同志(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行政服务、行政法制、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农村经济、重大项目稽察、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工作。
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处(行政服务处)、重大项目处(重大项目稽察办)、农村经济处。
联系:工程咨询、公共信用、社会稳定、应急管理等领域相关工作。
对接: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处、法规处、农村经济处、重大项目稽察办、省工程咨询中心。
赵伦军同志(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国民经济综合、发展规划、社会事业、服务业、扶贫开发,招商引资、组织人事、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三进三帮、“三服务三促进”等方面工作。
分管: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综合处、社会事业发展处、服务业处,分管办公室(侧重组织人事)。
联系:质量强市、科普教育、文明城市创建、队伍建设等领域工作。
对接:省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处、发展规划处、服务业处、社会发展处(就业与收入分配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王之刚同志(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工业经济、高技术产业、开放型经济、经济贸易、产业集聚发展、现代物流、经济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方面工作。
分管:经济体制和社会事业改革处、高技术产业处、工业处、利用外资和经济贸易处。
联系:深化改革、创新创业、产业集聚、特色园区建设等领域工作。
对接:省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改革处、社会事业改革处、工业处、高技术产业处、经济贸易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潘裕晓同志(副调研员)
负责:能源、基础产业、财政金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分管:能源和基础产业处、财政金融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协管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综合处(侧重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主体功能区建设)。
联系: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263”行动、生态文明、秸秆禁烧、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最佳人居环境奖城市、环保模范城市、节水城市创建等领域工作。
对接: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基础产业处和省重大基础设施协调办公室。
中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