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接到办理任务后,立即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交办,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处室和责任人。针对建议内容,我委加强与市供电公司、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迅速组织落实。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4条、落实了4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台实施意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为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保障电力建设顺利进行和电力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公共安全,结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江苏省电力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发改委于2020年牵头组织制定了《宿迁市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各级各部门的职责,确立了工作协调机制,为我市全面推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举措落实,扎实推进电力保护
(一)加强隐患排查
为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电力线路安全稳定运行,防范外力破坏及自然灾害对电力设施的影响,2025年4月,市发改委联合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开展电力线路通道清理工作的通知》(宿安办发〔2025〕14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排查并清理电力线路通道内的树木、违章建筑、堆积物等影响线路安全的风险隐患,消除安全风险,提升电网安全水平,目前已清理完成树障隐患2217处、漂浮物类隐患9处;市资规局将电力设施周边用地情况纳入市级季度、县区月度、基层每周三级巡查范围,及时发现、制止、处置违法占用电力设施地块和违法植树情形,及时移交达到涉刑标准案件,切实保障电力设施安全;市住建局强化动态监管,与电力部门建立常态联络机制,协助电力部门依法依规办理电力线路维护树木移植审批手续,缩减各环节审批时限,及时解决“树线”问题。
(二)提升安全防护水平
一是提升电力设施保护技术水平,不断增强防护力量。市供电公司持续加大电力设施保护资金投入,积极开展变电站技防改造,确保变电站电子围栏全覆盖,持续增设输电线路远程可视化视频监控,实现24小时常态值班值守。二是推进电力设施保护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市场监管部门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为原则,通过大数据监测、信用监管、公众举报等多维手段,实现生产型电力废旧物资回收领域的全过程、多维度监管,对非法收购电力设施器材的市场主体,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实施联合惩戒;资规、住建部门从源头规避风险,对新建、改建项目,在前期规划阶段,综合考虑立地条件和周边电力线路现状,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对电力线路、园林绿化植物之间予以合理布局,确保树木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今年6月,市发改委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企业宣贯《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制度规定,指导帮扶各企业切实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增强企业电力保护意识;市新闻传媒中心联合市供电公司常态化宣传普及电力设施保护相关知识,提高市民对电力设施的安全保护意识,发布《电力设施要保护 生产重地不能入》、《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谨慎驾驶,不得碰撞电力设施》等科普材料,引导公众知法、学法、懂法,有效增强公众电力设施保护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电力设施则是电能生产、输送与供应的核心载体,是重要公共基础资源。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直接关系到供用电秩序的规范、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在今后工作中,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机制,依法依规推进各项保护措施落实,持续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开创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的新局面。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注,如您在工作中有其他建议和想法,欢迎您继续与我们交流、沟通。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