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孝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力设施周边彩钢瓦、塑料大棚管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接到办理任务后,立即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交办,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处室和责任人。针对建议内容,我委加强与市供电公司、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迅速组织落实。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3条、落实了3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为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保障电力建设顺利进行和电力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公共安全,结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江苏省电力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发改委于2020年牵头组织制定了《宿迁市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各级各部门的职责,确立了工作协调机制,为我市全面推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奠定了基础。
二、开展异物隐患排查整治
为全面清理电力线路通道内的彩钢瓦、塑料大棚等影响线路安全的风险隐患,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电力线路安全稳定运行,2025年4月,市发改委联合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开展电力线路通道清理工作的通知》(宿安办发〔2025〕14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力线路通道漂浮物隐患清理工作,目前已清理完成树障隐患2217处、漂浮物类隐患9处;市供电公司开展“放心通道”电力设施隐患治理专项量化评价9次,发现问题53处、给出建议4条,发布督办通知9份,多维度、多层次开展电力设施周边彩钢瓦、塑料大棚管控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今年6月,市发改委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企业宣贯《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检查指引(试行)》等制度规定,指导帮扶各企业切实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增强企业电力保护意识;市供电公司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与媒体、社区紧密合作,创新宣传方式和内容。开展“七进”(进广场、进校园、进公园、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媒体)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制作电力安全漫画、散发传单、现场讲解、互动问答,多层次、多角度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护电浓厚氛围,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推进电力通道异物隐患整治工作。市发改委将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与供电住建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电力设施周边彩钢瓦、塑料大棚等异物隐患整治清理。二是积极配合标准制定。建议由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部门分别牵头制定关于塑料大棚的建设使用、设计施工验收、材料质量等标准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对大棚的防风、防火、防坍塌等安全性能提出要求,制定相关应急处置措施和安全标识标准。市发改委会市供电公司将全力配合,提供电力设施安全距离、电力传输安全要求等方面的技术支持,确保规范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注,如您在工作中有其他建议和想法,欢迎您继续与我们交流、沟通。
本条建议原文及答复件可以公开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