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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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477/2014-00108 分类 人事信息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日期 2013-11-06
文号 宿发改党组发 [2013]26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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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中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文件

宿发改党组发 [2013]26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经发局,委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市发展改革委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王  敏同志
    主持全面工作。


    张乃军同志
    负责:经济贸易、运河中心港区建设、运河岸线资源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经济贸易处、运河岸线管理处、市运河中心港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市物流办。
    联系:扶贫开发等领域工作。
    对接:省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处。


    赵文邦同志
    负责:纪检、监察、政行风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纪检组、监察室。
    联系:勤政廉政等领域工作。
    对接: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监察室。


    吕  娟同志
    负责:工业经济、高技术产业、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区域经济协作等方面工作。
    分管:工业处、高技术产业处、市新兴产业集聚区推进办公室、经济合作处、市策扶办。
    联系:策应扶持、南北共建等方面工作。
    对接: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处、高技术产业处、区域经济处、经济合作处、对口支援处、省苏北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


    蒋  卫同志
    负责:经济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服务业、社会发展、财政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经济体制和社会事业改革处、市医改办、服务业处、社会发展处、财政金融处。
    联系:社会事业、文明城市创建等领域工作。
    对接:省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改革处、社会事业改革处(省医改办)、服务业处、社会发展处(就业与收入分配处)、财政金融处。


    李先平同志
    负责:行政服务、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与督察、能源等方面工作。
    分管:行政服务处(固定资产投资处)、重大项目处、能源处。
    联系:工程咨询、重大项目协调等领域相关工作。
    对接: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处、省重大基础设施协调办公室、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林  青同志
    外派挂职,暂不参加分工。


    沈习宽同志
    负责:机关办公、机关党建、发展规划、国民经济综合、国民经济动员、开放型经济、行政法制、信息化、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和网络问政等方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综合规划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市信息中心、机关党总支。
    联系:城乡一体化、主体功能区等领域工作。
    对接: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法规处、省信息中心。


    徐海涛同志
    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础产业、农村经济、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
    分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农村经济处、基础产业处、招商办。
    联系: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节水城市、最佳人居环境奖城市创建和秸杆禁烧等相关工作
    对接: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基础产业处、农村经济处。


    赵东明同志
    负责:央企对接招商工作;协助负责发展规划、财政金融和新兴产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央企招商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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