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经济发展局,委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现对市发展改革委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王守兵同志(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
吕 娟同志(副主任)
负责:机关办公、国民经济动员、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协作、沿海开发、机关信息化建设、政务信息等方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侧重机关后勤财务办公)、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经济合作处、区域经济处、市信息中心。
联系:策应扶持,南北共建、“一带一路”、沿海开发、长江经济带等领域相关工作。
薛 山同志(党组成员)
不参加分工。
李先平同志(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行政服务、行政法制、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农村经济、社会事业、重大项目稽察、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工作。
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处(行政服务处)、重大项目处(重大项目稽察办)、农村经济处、社会事业发展处。
联系:工程咨询、公共信用、社会稳定、应急管理、科普教育、文明城市创建等领域相关工作。
赵伦军同志(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国民经济综合、发展规划、服务业、目标管理、意识形态、组织人事、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扶贫开发、三进三帮、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综合处、服务业处、办公室(侧重组织人事)、机关党总支。
联系:质量强市、队伍建设、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领域工作。
王之刚同志(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工业经济、高技术产业、开放型经济、经济贸易、产业集聚发展、现代物流、经济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绿色建材发展等方面工作。
分管:经济体制和社会事业改革处、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处、利用外资和经济贸易处。
联系:深化改革、创新创业、产业集聚、特色园区建设等领域工作。
潘裕晓同志(副调研员)
负责:能源、基础产业、财政金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分管:能源处、财政金融处、基础产业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
联系:“263”行动、生态文明、秸秆禁烧、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最佳人居环境奖城市、环保模范城市、节水城市创建等领域工作。
中共宿迁市发展改革委党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