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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5年9月3日)

  • 发布日期: 2025-09-04
  • 来源: 收费处
  • 访问量:1

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

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一、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一)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客运代理费按不超过客运运费6~10%。客车发班费按不超过客运运费的6%

苏交运〔20201

省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门

(二)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旅客站务费一级站2元,二级站1.6元,三级站1.4元。退票费按车票票面金额的10%50%收取。

二、机动车放服务收费

1.政府指导价市区详见宿价费〔2016117号,各县由各县制定公布。

2.免费停放时限不少于30分钟。部分停车场免费停放时限应按规定不少于1小时或2小时,具体详见宿发改规发〔20241号。

宿价费〔2016117

苏发改规发〔20225

宿发改规发〔20241

市、县发展改革部门

城管部门

三、船舶过闸费

南水北调东线泗洪船舶过闸费收费标准:各类船舶不分空载和重载,拖轮0.1元/次·总吨位,货轮及其他机动船0.7元/次·准载吨位;驳船及其他非机动船0.55元/次·准载吨位;排筏及其他浮运物体0.4元/次·立方米。

苏发改收费发〔20211392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66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水利部门

公共事业服务收费

四、殡葬基本服务收费

(一)遗体接运

不超过400元。

苏价规〔201623

宿价规〔20174

宿发改收费发〔2025106

宿发改收费发〔2025116

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

民政部门

(二)遗体存放

馆内不超过6/小时,馆外不超过100/天。馆内单间存放不超过13/小时,一天最高不超过300元。

(三)穿脱衣

不超过100元。

(四)遗容整理

不超过80元。

(五)告别(守灵)厅租用

1.告别厅:套内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及以下不超过200元;150-400(含)平方米按照不超过1.4/平方米核定,大于400平方米的按照不超过1.7/平方米核定;

2.守灵厅:套内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最高不超过12/小时计费;15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不超过0.08/小时.平方米核定。

(五)告别(守灵)厅租用

1.告别厅:套内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及以下不超过200元;150-400(含)平方米按照不超过1.4/平方米核定,大于400平方米的按照不超过1.7/平方米核定;

2.守灵厅:套内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最高不超过12/小时计费;15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不超过0.08/小时.平方米核定。

(六)遗体火化

不超过800元。

(七)骨灰寄存

免费。

(八)公益性公墓墓(格)葬

1.乡镇公益性公墓墓葬费:单穴最高不超过2400/墓,双穴最高不超过3600/墓,三穴及以上每增加一穴上浮不超过700元;

2.城市公益性公墓墓葬费:市级城市公墓基准价单穴、功德墓14400/墓,双穴20500/墓,三穴及以上在双穴基础上每增加一穴可增加400/墓。上浮最高不超过20%,下浮不限。县级城市公墓由各县制定并公布;

3.骨灰堂格位免费。

特困供养人员免费,低保对象减半收费。

(九)节地生态安葬

免费。

(十)公墓维护管理

最高30/年。

公共事业服务收费

五、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城镇用户每月23/户,农村用户21/户;每户可安装3个终端。非居民用户每个终端按所在地主终端标准收取,集团用户协商合同约定。互动数字电视基本服务费每台机顶盒每月8元。

苏价服〔2013258      

苏价服〔2015219      

宿政发〔2014131         

苏广发﹝201499        

宿工发〔201919     

苏政办发〔202128

省发展改革委

文广旅游部门

六、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

市区已改造老旧小区普通居民住宅管道天然气建设费

1800/户,城乡低保户、特困职工凭证免收。2016101日以后,市政府新改造老旧小区普通居民住宅管道天然气建设费免收。各县收费标准由各县制定公布。

宿价工〔2008103

宿政发〔201698

宿价服〔2016105

苏价工〔2016173

苏价工〔2017145

市、县发展改革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七、商业银行基础服务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一)商业银行基础服务费

1.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每笔0.2万元以下(含0.2万元),收费不超过2元;0.2万~0.5万元(含0.5万元),不超过5元;0.5万~1万元(含1万元),不超过10元;1万~5万元(含5万元),不超过15元;5万元以上,不超过0.03%,最高收费50元。

2.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每笔1万元以下(含1万元),收费不超过5元;1万~10万元(含10万元),不超过10元;10万~50万元(含50万元),不超过15元;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不超过20元;100万元以上,不超过0.002%,最高收费200元。

3.个人现金汇款手续费:每笔不超过汇款金额的0.5%,最高收费50元。

4.支票手续费:每笔不超过1元。

发改价格〔2014268

发改价格规〔20171250

国家发展改革委、银监会

金融监管总局宿迁监管分局

(二)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1.银行卡刷卡交易发卡行服务费:借记卡:不高于0.3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13元);贷记卡:不高于0.45%

2.银行卡刷卡交易网络服务费:向发卡机构:不高于0.032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3.25元);向收单机构:不高于0.032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3.25元)。

发改价格〔2016557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

八、征信服务收费

(一)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发改价格规〔20191318

发改价格〔2025668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二)机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三)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收费

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每次收费5元,不得另行收取纸张费、打印费等其它费用。

(四)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

15/件·年

(五)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变更登记收费

5/件·次

(六)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异议登记收费

5/件·次

九、电信网和互联网网间结算费

具体收费项目详见相关文件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信部电〔2003454

工信部电管函〔2009243

工信部电管〔2013506

工信部信管〔2018205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部门

十、公证服务收费

(一)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工业企业、小微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除外)立项登记和建设阶段免收,工业企业其他阶段按省标准(有幅度的按下限标准)50%收取,现代服务业(包括旅游、现代物流、科技、数码、信息、软件、动漫制作、服务外包、网络商城等行业)按省标准(有幅度的按下限标准)70%收取,其他按省标准(有幅度的按下限标准)90%收取。

宿政发〔2015154

苏发改规发〔20221

苏发改收费发〔2024144

宿发改收费发〔202441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

司法部门

(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十一、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一)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苏发改收费发〔2019708

苏发改收费发〔20221279

苏发改规发〔20222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

司法部门

(二)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

(三)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十二、住房物业服务收费

(一)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

苏发改规发〔20183

宿发改收费发〔2019195

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市、县发展改革部门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非普通住宅、非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1.普通住房前期物业公共收费

一费制:有电梯住房一、二、三级最高分别不超过1.981.50.98/㎡·月;无电梯住房一、二、三级最高分别不超过1.48元、1.000.60/㎡·月。新建保障性住房执行三级政府指导价,拆迁安置住房按照二级、三级政府指导价执行。超值公共服务可上浮20%。低收入户减半收费。空置住房减免30%

各县政府指导价由各县制定公布。

宿发改收费发〔2022291

1.电梯起始层的住宅(指同层同楼道所有电梯均为起始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承担电梯日常维保检测费用和运行电费。

2.新安装电梯住宅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承担电梯质保期内的日常维保检测费用。

三费制:物业公共服务费最高不超过0.82/㎡·月,空置住房减免30%;电梯日常维保检测费、公共水电费另行按实分摊、按实结算,空置住房不承担电梯运行电费。

各县政府指导价由各县制定公布。

宿发改收费发〔2022291

宿发改收费发〔2024335

2.业主自购车位(库)物业服务费

市区最高不超过20/月·车位。水电装表入户且无登记面积的不收。

各县收费标准由各县制定公布。

宿发改收费发〔2022291

3.汽车停放费

宿发改收费发〔2022291

1)业主公共、共有车位(库)

市区:室外最高不超过50/月·车位,室内最高不超过20/月·车位。

各县收费标准由各县制定公布。

2)临时车位(库)

市区免费停放不低于3小时。超过3小时后,计次收费:2/车·次收费,超过夜里125/车·次。计时收费:每车位每2小时1元,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费,24小时之内最高10元。

各县收费标准由各县制定公布。

(二)人防和建设单位车位(库)租金

市区最高不超过150/月·车。

各县收费标准由各县制定公布。

宿发改收费发〔2022291

市、县发展改革部门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十三、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

1.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易服务费政府最高限价,按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规定最高限价90%执行,下浮不限。招标单位支付交易服务费总额的70%、中标单位支付总额的30%

2.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对工业项目免收,中小微企业减免20%,保障性住房、校舍安全工程减半收费。涉及农房改善建设计划的,招标单位承担的部分免收。水利工程交易服务费对中小微企业减免20%

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

宿发改收费发〔2023200

省发展改革委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

十四、危险废物处置费

(一)医疗废物处置费

计重收取2.5元~5.85/公斤;按病床数收取1.55元~2.2/床·日。具体标准由各县(区)制定并公布。

宿价费〔200844

宿价费〔201558

宿发改收费发〔2019268

宿发改收费发〔2020243

苏发改收费发〔20231327

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有剧毒危险特性或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废,纳入危废管理的废弃危化品,实验室危废,含高卤素(含量大于5%)、高盐份(含量大于10%)的危废,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危废,各地报地方政府同意后,对其处置收费可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二)其他危废处置费

1.3元~5.85/公斤;工业危废、社会源危弃物:焚烧2~20/公斤;填埋2.8元~3.2/公斤。具体标准由各县(区)制定并公布。

注:1.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省授权市县(区)定价的自动进入本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或不再列入定价目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退出本清单。

2.目录清单根据收费政策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在市发展改革委部门网站上即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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