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迁市宿豫区实验高中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014319477/2025-00095 分类 重点工作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批复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日期 2025-03-19
文号 宿发改投资发〔2025〕44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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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迁市宿豫区实验高中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项目代码:2502-321300-04-01-578138

宿迁市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

你单位报的《关于报批宿迁市宿豫区实验高中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宿豫实高2025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2025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计划的通知》(宿政发〔20252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宿迁市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

二、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豫区顺河镇扬子江路3宿豫实验高中校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在校园内西南侧新建教学楼1栋,学生宿舍2栋,建筑面积共约85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4700平方米,学生宿舍3800平方米。同时建设电气、消防、给排水等配套工程,购置教学用具及宿舍相关设施设备。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3300万元,项目资金市财政拨款

五、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计划为12个月。

、招标方案:项目建设要严格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实行招标,严禁施工企业带资承包。

、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宿迁市宿豫区实验高中扩建工程用地的情况说明等。

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要求,切实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切实加强项目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制定项目建设安全保障预案,确保项目建设、运行期安全

下一阶段,请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此批复有效期两年,接文后,请据此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抓紧组织开展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报我委审批。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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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31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宿迁市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

项目名称:宿迁市宿豫区实验高中扩建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

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建筑

安装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意见说明:

审批单位(盖章)

202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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