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供电公司:
为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和《江苏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4-2035年)》,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江苏省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苏发改能源发〔2025〕101号),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将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苏省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苏发改能源发〔2025〕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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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