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发挥信用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助力打造“六全六有”营商环境,市发展改革委依托数字信用赋能平台,已完成信用修复一键帮办平台(以下简称“帮办平台”)开发,并将通过“信用宿迁”网站信用修复专栏面向各类信用主体提供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服务。根据《宿迁市“营商环境提升年”若干举措》《宿迁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现就做好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信用修复“接单”机制。自4月1日起,我市全面启用“帮办平台”,按照“T+1”周期动态向市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推送满最短公示期的行政处罚信息。各单位要主动“接单”并研判受处罚主体是否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按照“应修复、尽修复”原则,上传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的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参考模板见附件,其他形式的信用修复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情况核查报告、案件结案文书,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截图,以及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其他相关整改证明等材料)。
二、推行信用修复“速办”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部门协作力度,加快打通“帮办平台”与“企业电子印章平台”间的数据通道,稳妥有序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名等信息共享,支持企业进行在线电子签章,实现修复申请材料在线流转,提升企业申请响应速度和信用修复通过率,让企业“无感修复”。
三、创新信用修复“一键办”机制。按照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要求,加快“帮办平台”接入“宿心办”APP,推动信用修复“指尖办”。建设“宿心办”APP—信用宿迁服务专区,完善企业信用修复、企业授权、企业登录等功能,实现“提醒、告知、申请、修复”全流程线上办理。
四、规范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修复机制。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等未在信用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依托“宿心办”APP—信用宿迁服务专区,统一设置受理入口并指导申请人开展修复工作,修复条件、修复申请材料按照国家关于涉企修复标准执行。
五、建立部门修复“联络专员”机制。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确定1名承担本部门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办理的工作人员,作为本单位联络专员,具体负责信用修复政策解释、接收“帮办平台”推送的提醒信息、信用修复证明材料上传等。请各部门于3月21日(星期五)前将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手机号)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
“帮办平台”部署在电子政务云环境,请通过电子政务外网进行登录,访问地址:http://172.22.223.1:8081/portal。为提高信用修复工作质效,平台启用后,原则上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不再线下向信用主体出具加盖公章的信用修复证明材料;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对信用信息公示和修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 赵旭,联系电话:84338763,电子邮箱:sqxyb84338767@163.com。
附件: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情况说明(参考模板)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宿迁市数据局
2025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情况说明
(参考模板)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对申请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 。
经我单位结合处罚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认为,该申请单位已经履行处罚规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我单位 同意 该处罚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最短公示期满后提前终止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加盖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