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502-321300-04-01-154229
宿迁市公安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宿迁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保障用房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宿公字〔2025〕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宿迁市公安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桃李路18号。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保障用房(东侧1、2、3号,建筑面积共计11816.8平方米楼)进行修缮主要包含室内、屋面、外墙维修,消防功能完善,功能布局调整,水电等设施改造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396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计划为24个月。
六、招标方案:项目建设要严格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实行招标,严禁施工企业带资承包。
七、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财政局关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保障用房修缮的意见》、宿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表、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八、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要求,切实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九、切实加强项目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制定项目建设安全保障预案,确保项目建设、运行期安全。
下一阶段,请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此批复有效期两年,接文后,请据此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抓紧组织开展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报我委审批。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宿迁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宿迁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保障用房修缮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
√ |
||||
建筑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意见说明: 审批单位(盖章) 202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