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504-321300-04-05-591646
宿迁市教育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批宿迁学院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宿教办发〔2025〕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宿迁市教育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东至迎宾大道、空地,南至青墩路、空地,西至规划意杨河、空地,北至黑松路、空地。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6791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9203平方米,其中地上556941平方米,地下52262平方米。地上包括行政楼、科创大楼、公共教学楼、图书馆、共享学术环、商学院与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理学院、文学院与外国语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与电气自动化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音乐厅、艺术馆、国际交流中心、体育馆与游泳馆、食堂、宿舍、校医院等;地下包括停车场(人防)和配套设备设施用房。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550273.46万元,项目资金由市财政拨款。
五、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计划为 38个月。
六、招标方案:项目建设要严格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实行招标,严禁施工企业带资承包。
七、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宿迁学院迁建补充协议》《宿迁学院建设有关问题会议纪要》(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1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13112025XS0015531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迁学院迁建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宿发改能审〔2025〕01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宿迁学院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会审查意见等。
八、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要求,切实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九、切实加强项目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制定项目建设安全保障预案,确保项目建设、运行期安全。
下一阶段,请按照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此批复有效期两年,接文后,请据此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抓紧组织开展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报我委审批。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此页无正文)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宿迁市教育局
项目名称:宿迁学院迁建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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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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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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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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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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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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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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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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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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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意见说明: 审批单位(盖章) 202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