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505-321300-04-01-677593
宿迁市公安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宿豫区交通事故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宿公字〔2025〕7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宿迁市公安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豫区顺河街道梨园湾社区,东至潍宿铁路维修车间,西至规划黑龙江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项王东路绿化带。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6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54平方米。另建设停车场硬化、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绿化、亮化等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40.89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
五、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计划为8个月。
六、原则同意结构、防护、环保等方面设计,施工图设计中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要求进一步落实具体措施。
七、招标方案:项目建设要严格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实行招标,严禁施工企业带资承包。
八、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13112025XS0017546号)、宿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宿财投评报〔2025〕11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等。
九、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要求,切实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十、切实加强项目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制定项目建设安全保障预案,确保项目建设、运行期安全。
接文后,请进一步完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抓紧组织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并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落实招标及开工建设。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宿迁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宿豫区交通事故停车场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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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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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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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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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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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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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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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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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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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意见说明: 审批单位(盖章) 2025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