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全委201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等内容。在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suq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太湖路181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38527,传真:0527-84338510,电子邮箱:jssqfgw@163.com)
一、工作总体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推动行政权力、重点项目、资金信息、价格或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室为牵头责任部门,各处室负责落实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宿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坚持依法行政,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化、行政权力清单化,切实提高行政透明度。深化公开方式。我委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方式,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准确、及时地公开了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信息、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以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加大重大政策的解读力度,做到政策解读“零时差”。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热点。规范办理流程。畅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除12345系统、电子邮件、书面信函、传真等方式外,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更加注重与申请人沟通联系,提供协助和指引,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减少因申请指向不明、表述不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建设,补充了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的发布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发布事先审查和事后检查,防止违规发布涉密或不宜公开的信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市发展改革委主动公开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重大项目、资金信息、项目审批、工作动态等各类政府信息共计280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857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量554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396条,举行新闻发布会6次,发布政策解读10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委共接到12345网络问政、领导信箱、信函申请共计4份申请,其中网络申请4件,申请的信息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2件,同意公开答复数2件。对于市民提交的申请,我委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着落。对内容为意见、建议、投诉、政策咨询的申请,均严格按照指定办结时间进行回复;对不属于我委职能范围的申请,均向申请人解释相关情况,并建议其向相关部门申请。
(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委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和投诉、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发生一起应急事件。
(五)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
1.行政权力、重点项目、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先后制定并公开委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责任清单。对接国家投资监管平台,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并在委网站公开投资项目审批信息。由我委组织起草、市政府印发的《宿迁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已向社会公布。
二是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和保障性住房投资计划信息公开力度。我委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在委网站的财政信息专栏公开2017年财政资金决算和2018年财政资金预算情况,将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外部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投资等信息,我委都在审核后第一时间在网站进行公开。
三是对重点审批项目进行公开。我委在委网站专门开辟重点项目审批进度情况栏,对项目审批进度进行公开。此外,每月对审批、备案的项目进行审核整理,统一在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对环境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城市重要道路改建等民生项目的审批信息,都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布。在重大项目编排方面,我委充分考虑民情民意,专门在委网站开辟征求意见栏,对意见和建议进行公开征集。
2.热点舆情政策解读方面公开情况。一是利用新闻发布会平台对我委相关政策进行发布。我委根据社会公众不断增长的政策解读需求,充分利用政府1+X新闻发布会交流平台,由委分管领导牵头围绕我委某一项重大工作或重大决策进行发布,通过媒体向市民进行最详细的解读。2018年,我委共举办6次新闻发布会,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委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深入解读,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二是利用网络新媒体对我委政策信息进行宣传。为了进一步贴近社会公众,倾听意见、建议和要求,我委在门户网站上开通“领导信箱”栏目,及时回答市民的咨询投诉。同时,还开通政务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发布水平。
3.开展专项涉企收费清理。会同市财政局3次调整《宿迁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宿迁市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两大收费清单,确保收费政策及时更新,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会同财政局编制发布《宿迁市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宿财综[2018]26号),清理12项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中转出4项、停征1项、取消6项、降低标准1项,及时通过“网上宿迁”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并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收费政策。
(六)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8年,市发展改革委就市民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领域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全年共发布10篇政策解读稿件,其中涉及粮食流通发展解读稿件2篇,物价领域解读稿件2篇,发展和改革领域稿件6篇。
(七)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我委严格履行首问负责制,认真解释、回答各级政府、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对全市发展改革工作的电话咨询100余次,通过“12345”网络问政平台、参加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回应答疑21次。
1.严格信息公开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和发布推进机制,由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各业务处室提供相关信息内容,办公室负责审核,信息中心统一在网上发布,每一环节都有专人负责,整体工作运行流畅。
2.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宿迁市政务(办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明确了我委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办理机构、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
(九)载体建设情况
在做好信息公开基本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机制。一是拓宽载体渠道,积极利用委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充分保障市民的知情权。设立委办公室、投资处作为我委信息公开查阅点,按时移交文件至档案局,确保市民能及时在档案馆查阅我委相关文件资料。
二是设立本系统信息公开渠道。我委在门户网站开设了“县区动态”栏目,专门刊登县区发改局信息,并在年度考核中设立考核指标。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当作政府部门联系群众、了解民情民意的桥梁,当作检查自身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面镜子,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确保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今年以来,我委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建议27个,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2条,政协委员提案15条。所有建议及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了办理书面意见,办理满意率为100%。并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把办理情况在委网站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栏目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
2018年度,市发展改革委共收到4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来自公民申请,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2件,同意公开答复信息数2件,均按时办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通过自查发现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少数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信息公开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还不够通畅、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力度和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紧紧围绕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深入挖掘领悟文件内涵,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理论基础。二是完善规定,加强考核。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规定,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对各处室、单位的全年工作目标考核。三是严格要求,明确责任。明确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严格落实月报上报制度,督促各处室及时上报公开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为做好全市发展改革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