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477/2023-00048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日期 2023-01-18
文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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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本委实际情况,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suq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太湖路181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38500,传真:0527-8433851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我市发展改革相关工作,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1.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公开。全年通过委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4条,其中,信息公开制度1条,机构职能1条,机构领导信息10条,直属机构信息1条,政策文件信息8条,政策解读信息9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人事信息5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28条,重点工作信息152条,财政信息23条,主动公开目录清单1条,价费管理信息46条,调查征集信息6条等。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要求,做到事实查证清楚、依据适用正确、程序严谨规范、答复慎重稳妥。在办理过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对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规范答复。全年共收到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条,其中,信件申请24条,网络申请3条。对由我委起草或者掌握的信息,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不属于我委掌握或其他不予公开的信息,均按照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告知申请人。案件及时办结率100%,办结满意度100%   

3.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职责分工、接收、登记、拟办、补正、征求意见、审核、答复、邮寄、存档等程序,制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明确职责,切实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落实网站集约化和内容信息建设要求,持续推进委网站、委相关政务新媒体的信息数据、服务、应用互融互通,按照“统一名称(“政府信息公开”)、统一格式、统一规范”要求,切实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进一步强化委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的栏目功能设置,相关信息检索功能的准确性、查阅及下载的方便性都得到进一步提高。由委信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平台管理,政务新媒体的政务宣传及时到位、运维管理高效安全、内容保障切实到位。全年利用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政务信息604条。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监督保障,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一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机关处室业务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以考促进,以考促行,进一步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三是结合政务公开季度通报问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自评,针对性开展问题整改,压实工作责任,目前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1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1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1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政策解读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熟悉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是进一步丰富政策文件解读形式,采用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文件解读。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对政府信息概念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行精准解读,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扩大公开力度,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三是要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在受理、办理、答复的环节都进一步规范,对办结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号一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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