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477/2024-00022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日期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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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市发委编制了《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方面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在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suq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联系地址:宿迁市太湖路181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38500,传真:0527-84338510

一、总体情况

2023市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紧紧围绕发展改革重点工作领域开展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项目审批、营商环境建设、民生商品价格等领域群众最迫切关心了解的信息,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通过委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条,其中,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13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28条,重点工作信息129条,财政信息19,价费管理信息24等。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明确办理时限。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办理时间要求,确保答复及时,严禁超期办理。二是多举措协助查询。对申请人提交的无明确标题、发文字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用尽内部查询的基础上,采取向相关单位发送协助查询函等方式,尽到勤勉全面谨慎查找义务三是做好热点焦点申请件办理。我委受理依申请公开主要涉及项目审批、物业收费价格、停车收费、新建商品房备案价格、新能源、个人信用等是群众较为关心的热点、焦点,主动积极答复好群众申请公开,并举一反三采取更多主动措施回应关切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3件,其中网站申请11,邮政EMS邮寄方式申请42件,全部按时保质办结。

(三)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一是严把各项流程关。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落实责任。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避免了泄密或负面影响事件发生。二是加强公开属性认定。要求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在公文制作过程中同步认定公开属性。三是常态化更新检测。优化政府信息分类整合,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定期开展检测并及时整改,定期对失效信息进行清理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策解读方式多样。创新融合文字、图片、视频、动画、长图等多种方式,解读我委牵头制定的各项政策举措,向群众解读政策的背景、目的、意义以及实施的具体措施,使群众更加全面地了解政策的内涵和影响。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监督保障。按照市政府公开办考核细则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评分标准,确保结果公正二是明确任务分工。调整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处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三是细化工作流程。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处室明确发布要求、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的合法、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

1

0

0

0

0

5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2

1

0

0

0

0

3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9

1

0

0

0

0

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但信息公开与公众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长效机制建设、解读的形式和业务能力提升等方面还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下一步,我委将不断深化做好以下工作:

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和流程,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深入解读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等,形式更加多样化,传播途径更加立体化,增进公众对政府相关政策文件的理解和认同,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以案说法分析政务公开的办理,分享优秀单位的办理经验,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同时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工作实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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