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义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天然气价格联动定价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我委高度重视,专门部署提案办理工作。4月23日,我委召集各县发改局、全市各管道燃气企业进行座谈,会上详细听取了各地发改部门制定管道燃气价格的相关情况,详细了解了各燃气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存在的困难,以及对完善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同时,我委主动对接市住建局,对议案所提的相关建议进行会商,经过会商对您所提两项建议,均予以采纳。
一、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情况
市住建局持续加强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督促各地、各管道燃气企业持续巩固城镇燃气企业年供应量5%应急调峰储气能力,加快应急储气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LNG应急气源储备站8座,累计储气能力达到118.8万立方米,正在启动市区应急气源储备站二期工程建设,预计2026年全面完工,建成后将新增储气能力105万立方米。在此基础上,市住建局稳步推进区域内燃气管道互联互通建设,大力拓展上游管输气源,初步形成多气源供气格局。截至目前,宿迁南蔡门站至三亚路调压站高压管道项目、宿新公路次高压管道项目已建成投产,青宁线宿迁分输站接驳工程(沭阳县马厂镇至梦溪街道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宿城区王官集门站已正式启动建设,市区各管道燃气公司燃气主管网均已实现互联互通。
同时,市住建局立足全市冬季用气实际需求,一方面定期调度天然气供应情况,持续做好冬季天然气保供工作,帮办燃气企业多渠道争取上游资源供应,细化完善燃气保供应急预案,全力保障终端用户不断增长的用气需求;另一方面指导燃气企业加大燃气储备,确保已建成的储气设施入冬前“应储尽储”,最大程度提升我市冬季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近三年全市各类用户用气未出现停限供情况。
二、完善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情况
(一)我市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基本情况
2018年经市政府批准市物价局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宿迁市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办法〉的通知》(宿价规〔2018〕2号),联动办法对联动条件、联动公式、联动程序等情况进行了规定,其中文件明确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完善天然气联动机制相关情况
2023年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发改价格发〔2023〕989号),我委价格处组织人员对实施意见进行专题研究,多次组织相关燃气企业进行研讨,同时赴省内外其他城市对完善联动机制情况进行调研。下一步,我委将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稳慎推进相关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组织实施。
本条建议原文及答复件可以公开。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