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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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4319477/2024-00365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日期 2024-07-02
文号 宿发改案字〔2024〕75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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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施勇委员:

您提出的《做强中心城市楼宇经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们梳理各条建议落实情况,同时结合市商务局会办建议,研究本提案答复意见。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3条、落实了3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坚持量质并重的发展理念,在‘强载体’上创新突破”落实情况

注重政策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宿迁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宿政发〔2023110号),积极发展楼宇经济,培育一批规模较大、贡献较高、影响较广的特色楼宇,盘活用好各类综合体和商务楼宇资源,招引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央企、上市公司、优质国企、民营龙头企业及符合宿迁产业发展导向的新兴行业企业总部落户。

推动中心城区规划编制,创新实施市级高品位特色商业街培育计划。立足宿迁中心城区,完善市、区级商业中心和商业街的功能。加快推进金鹰、宝龙、吾悦等综合商圈质态提升,进一步提升新盛街、苏州街、清水街等特色城市商圈质态。聚焦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主体、业态、布局、融合、载体、平台、标准、安全”等重点方面,构建完善具有宿迁地域特色、高效顺畅活跃的城市商贸流通格局,创新实施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培育、重点商业街区培育等重点工程,全力打造现代商业核心区。

二、关于“坚持引培并举的发展思路,在‘育主体’上创新突破”落实情况

围绕432”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大力推进服务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鼓励招引高税收、高成长型、高科技以及具有品牌影响力的楼宇企业,提高楼宇入驻率、注册率和贡献率。创新招商思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企业招商、行业中介招商、产业链招商,鼓励楼宇业主与政府部门采取“一楼一团队”、重点项目实施专班等形式,开展联合招商;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出研发、设计、销售、服务等产业环节,集中入驻楼宇发展。20241-5月,集聚区注册企业增速沭阳县增长22.3%,泗阳县增长12%,泗洪县增长20%,宿豫区增长19.6%,宿城区增长28%,市经开区增长14.5%,湖滨新区增长21.3%,苏宿园区增长20.6%,洋河新区增长24.8%

加强集聚引导。突出楼宇经济主题,打造特色业态,利用现有新开发楼盘和闲置大厦,采取“一楼一策”方式,引进新的管理团队,打造业态相对集聚的律师楼、会计楼、金融大厦和服务大厦等商务楼宇。促进商务楼宇合理集聚,引导人才、资本、企业、品牌等要素资源向楼宇汇集,提升集约化水平,放大集聚效应,增强楼宇内部与楼宇之间的产业关联度,营造楼宇产业发展生态。

三、关于“坚持软硬并行的发展举措,在‘优生态’上创新突破”落实情况

深入落实全市“服务业发展攻坚突破年”,创新实施“嗨在宿迁·欢乐消费”消费促进工程,加强市县区、政银企、线上下联动,组织开展“嗨在宿迁·欢乐消费”四季购物节系列活动。发挥各县区(功能区)消费资源和地域消费特点,打造县区消费活动品牌矩阵,为楼宇经济发展提供要素基础

推进特色楼宇认定及奖励工作。按照《宿迁市支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宿政规发〔202310号)要求,积极开展市级特色楼宇认定,对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企业入驻率达80%以上且入驻企业90%以上在我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特色楼宇,给予运营主体一次性不超过30万元奖励。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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