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公开发布市区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政府指导价
- 发布日期:
2021-05-25 - 来源: 收费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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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上午,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宿迁市1+X新闻发布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谷航林公开发布市区普惠幼儿园保教费政府指导价相关情况,并就我市幼儿园政府定价管理范围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宿迁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基准价:省优质园500元/幼儿.月,市优质园360元/幼儿.月,合格园240元/幼儿.月,全额拨款公办幼儿园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具体下浮幅度由各区确定,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幼儿园上浮最高不超过30%,下浮不限,各幼儿园具体下浮幅度由各区按规定一园一核。市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基准价:省优质园540元/幼儿.月,市优质园510元/幼儿.月,合格园410元/幼儿.月,上浮最高不超过30%,下浮不限,各幼儿园具体下浮幅度由各区按规定一园一核。幼儿园提高收费标准的,仍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即只适用于秋季学期新入园幼儿。幼儿园降低收费标准的,所有在园幼儿均须按照降低后的收费标准执行。插班生保教费按插入班级的收费标准收取。幼儿园收费公示、收费票据、退费规定、收费报告等严格执行省有关规定。
发布会同时公布了特殊群体保教费减免政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革命军人子女、残疾幼儿、民政部门认定的困境儿童免收保教费,有关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户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子女、残疾军人子女、解放军(武警)现役边防指战员(配偶无固定工作单位)子女减半收取保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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